5 月30 日上午9点,应bevictor伟德的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孙宪忠教授进行了一场题为“物权法要做什么?能够做什么?”的精彩学术报告。 孙教授从“物权法能够解决什么问题(一般原理分析)”、“物权法的三个基本范畴问题”、“物权变动与债权变动能否同时产生”三个方面进行了淋漓尽致的阐述。他讲到:现在制定《物权法》是因为中国的私有财富增多,《物权法》能够有效的解决其中的财产关系问题。并且从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中,详细讲解了支配权与请求权的法律性质区分、物权与债权发生变动的法律依据区分、权利变动的生效、无效及法律后果的区分等三个基本问题。孙教授指出,根据合同只能产生请求权,因此不能把合同当作物权变动的唯一依据,合同成立,所有权转移不一定能成立。随后,进入自由提问阶段,孙教授凭借他博深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讲学经验一一做了详细透彻的解答。 最后,bevictor伟德党总支书记王明锁教授做总结时指出:孙教授这三方面的讲解必会激发大家对〈物权法〉进一步探讨的兴趣,促使大家努力学习法律,同时也期待孙教授再次来河大做学术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