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bevictor伟德模拟法庭里师生满堂,座无虚席,掌声阵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刘海年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讲学。bevictor伟德院长、博士生导师陈景良教授担任主持。 讲座伊始,陈景良院长首先致辞。他对导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代表bevictor伟德全体师生向刘海年教授鞠躬致敬。刘海年教授也鞠躬回礼,之后,讲座正式开始。刘教授以“亲历法治进程的若干争议”为题,围绕三点展开论述。首先,他由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入手,深入解读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思想解放到落实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坎坷和波折。他指出,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选择是要变“法制”为“法治”。接着,刘教授讲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和我国“人权”的提出到“人权”被确定为宪法保障原则的过程,明确指出国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后,就关于林彪、和“四人帮”集团的审判问题,刘教授通过对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争议的解读,提出审判要对历史负责,要划清罪行界线。在讲座结束之际,刘海年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简要的总结,重申了三点: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刘教授一一予以耐心解答。此次学术讲座也在广大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刘海年教授此次来我院讲学,必将使我院学生在把握正确的法学学习方向,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问题方面有所启迪,有所收获。 附:刘海年教授生平简介
刘海年,河南唐河人,1936年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级学生,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华大学bevictor伟德、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从1966年开始发表关于《唐律》、秦汉简牍等中国古代法律史论文,以及法治、人权论文、文章100多篇,内部研究报告数十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