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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刘海年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17-05-31

著名法学家刘海年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来源:祝羽琪 邱悦 关苘苘   时间:2010-11-04

114日晚,bevictor伟德模拟法庭里师生满堂,座无虚席,掌声阵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刘海年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讲学。bevictor伟德院长、博士生导师陈景良教授担任主持。

讲座伊始,陈景良院长首先致辞。他对导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代表bevictor伟德全体师生向刘海年教授鞠躬致敬。刘海年教授也鞠躬回礼,之后,讲座正式开始。刘教授以亲历法治进程的若干争议为题,围绕三点展开论述。首先,他由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入手,深入解读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思想解放到落实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坎坷和波折。他指出,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选择是要变法制法治。接着,刘教授讲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和我国人权的提出到人权被确定为宪法保障原则的过程,明确指出国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后,就关于林彪、和四人帮集团的审判问题,刘教授通过对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争议的解读,提出审判要对历史负责,要划清罪行界线。在讲座结束之际,刘海年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简要的总结,重申了三点: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刘教授一一予以耐心解答。此次学术讲座也在广大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刘海年教授此次来我院讲学,必将使我院学生在把握正确的法学学习方向,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问题方面有所启迪,有所收获。

附:刘海年教授生平简介

刘海年,河南唐河人,1936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级学生,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华大学bevictor伟德、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从1966年开始发表关于《唐律》、秦汉简牍等中国古代法律史论文,以及法治、人权论文、文章100多篇,内部研究报告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