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曹新华 时间:2016-06-29
为共同实施实习法官助理制度,6月28日上午,我院与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批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蔡军副院长、牛华男副书记、郑金玉副院长、郑铭勋副院长、曹新华博士,龙亭区人民法院郑永强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宋付振、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霍建国,龙亭区人民法院部分干警以及我院准备签约的17位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参加了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郑永强、蔡军、学生代表李文权先后发言。郑永强指出,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拓宽审判辅助人员来源渠道”改革要求,龙亭区人民法院与bevictor伟德联合制定了《关于实习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今天举行首批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意味着该项制度在龙亭区人民法院正式落地。蔡军指出,实行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是我院建设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与司法机关协同创新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尝试,希望选派的同学们能够不辱使命,争做合格法律人。学生代表李文权表示,首批实习法官助理将倍加珍惜难得机会,充分利用龙亭区人民法院的良好条件,虚心学习、勇于实践,扎实做好工作,为顺利融入社会、奉献国家法治打下坚实基础。随后首批实习法官助理当场签署了协议。
实习法官助理是由实习生从事的协助法官处理各项审判业务的辅助性实习工作岗位,在法官指导下,实习生履行法官助理的部分职责,承担审查诉讼材料,确定举证期限,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代表法官主持调解,整理争执要点,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草拟法律文书等具体诉讼事务。我院选派的优秀学生到龙亭区人民法院从事实习法官助理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