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下午,受bevictor伟德邀请,《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温世扬教授在bevictor伟德第一会议室作了主题为“从《德国民法典》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术讲座。本次学术讲座由我院副院长郑金玉副教授主持,众多师生前往聆听,现场座无虚席。
在讲座中,温世扬教授首先谈及中国民法对潘德克顿法学的继受。他指出,中国对潘德克顿法学的引进发轫于清末变法,衰落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在当今时代下正在走向复兴。随后,温世扬教授重点分析了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对潘德克顿法学的扬弃。在坚持潘德克顿法学基础之上,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诸多不同之处。如在《民法总则》中专设“一般规定”一章作为“总则的序编”;专章规定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具有重要的宣示意义。目前我国民法典草案没有专设债法一编,而是对债法进行分解另设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我国既有法律体系的守成。之后,温世扬教授以物权编为例,从物权变动的混合模式、所有权的主体三分、用益物权的城乡二元等方面阐述了中国民法典的民族性;以人格权编为例,分析认为对人格权的强化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性。
最后,我院王明锁教授简要总结了讲座内容,并进行了精彩的点评。郑金玉副院长代表全场师生对温世扬教授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温世扬教授今后能够多多指导和支持我院学科建设工作。本次学术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供稿:琚涵 摄影:高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