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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时间   2015-08-12

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8-12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省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15〕24号)要求,我校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现就做好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及管理

1.人选条件。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从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中选派,原则上选派处级干部。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

2.人员管理。任期一般为2至3年,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全年工作日的2/3,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驻村任职视作基层工作经历。任职期间,学校对派出人员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派驻对象

按照“强弱搭配、整体平衡”、“尊重意愿,保证效果”的原则,由省委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派驻村。派驻重点是“三山一滩”地区、革命老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职责任务

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

四、工作要求

根据个人自愿原则,请符合条件的人选,下载填写《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于8月13日(周四)18:00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416房间),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enu.edu.cn。

 

附件: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