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术信息 >>正文

武汉大学bevictor伟德陈海嵩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23-10-13

10月12日上午,武汉大学bevictor伟德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耶鲁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陈海嵩教授做客bevictor伟德,在bevictor伟德第一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开展题为“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研究”学术讲座。本次讲座是“文丰·法学前沿大讲堂”2023年第14场,副院长、副教授王利主持,文丰律师事务所李星律师、任瑞兴副教授担任与谈人,bevictor伟德部分师生参加了讲座。

陈海嵩教授以“第一性原理”为切入点,认为要打破一切知识(表象)的局限,回归到事物本源去思考基础性的问题,并依此指出关于环境群体事件的固有错误认知。陈教授指出,贴标签的做法客观上将环境纠纷问题进行了结构固化,使人们下意识地在其预设的“侵权—维权”结构中理解环境纠纷,无法有效解释和应对我国日益突出的环境群体性事件。随后,陈海嵩教授从“对企业行为的理解、对政府行为理解、对公众行为的理解”三个层面出发,分别列举了启东排海管道事件、四川什邡事件、宁波镇海PX事件、厦门PX事件,得出对当代中国环境群体事件更为合理的解释,即它们是相关民众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以环保的名义而发出的策略性运动,组织化程度较低,不具有直接的政治诉求。因此,公众基于环境权利意识觉醒而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更多的是权利话语的想象,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对此,陈海嵩教授认为,应辩证地看待传统对策,即“信息应公开、公众应参与、司法应救济”。最后,陈教授通过对权利话语的“祛魅”,提出了中国环境法应从道德判断到法律论证、从绝对权利到利益衡平、从单向强制到双向互动的转型道路。

在与谈环节,李星律师认为,陈教授用浅入深出的方式给大家讲解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角色多重性以及事件背后的复杂性。任瑞兴副教授对本次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从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理解,认为本次讲座问题指向非常鲜明、针对性非常强,对我院师生的学习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张敏副教授等积极参与交流,认为陈海嵩教授研究视角独特、资料翔实、讲课方式幽默生动,并从环境权、国家的环境义务、环境风险规制等方面与陈海嵩教授进行了深度的学术思想交流。随后,陈海嵩教授对我院学生请教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与交流中,学术氛围浓厚,学术交流积极热烈,师生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