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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陈志坚教授为我院师生线上讲学

时间   2023-12-06

撰稿人:魏日升

12月6日下午,首都师范大学陈志坚教授线上为我院师生进行学术讲座,题目是“文本、样式与物质性——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婚姻授产契约解析”。本次讲座是“华泰·法律实务大讲堂”2023年的第八场。讲座由bevictor伟德杨松涛主持,台湾师范大学助理教授卢省言、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三丰律师作为与谈人参与与谈。

讲座伊始,陈志坚教授指出本场讲座内容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尝试中世纪欧洲古文书物质性的含义、内容和意义;另一方面,使用物质性的思路,从外观、字体、样式、语境等方面解读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婚姻授产契约。他谈到,19世纪以来,很多校勘学家与文献档案整理学家面对着同样的抄本,但在提取文本的过程中丢失了许多物质性方面的东西。在这一过程中,其他版本的抄本被忽略,但这些所谓的非原始抄本,对当代研究而言具有重大意义;不同版本抄本间在结构、文本择取、顺序、内容等方面的差异,恰好与特定时代相联系,能够反映特定时代制作者、使用者、阅读者特定的需求。另外,一些档案卷宗中的图案、版面布局、删改痕迹也是在提取文字的过程中被舍弃。抄本的物质性包括三个方面,一为纯粹的物理外观,即文献的材质、尺寸、笔、墨水等;二为文献的字体与样式,具体包括字体、形制、结构、版式、装帧、收纳等特征;三为社会物质性,即文献的制作时间与地点,以及制作人、书写者、参与者、使用者、阅读者等在文献上留下的痕迹。陈志坚教授指出,社会物质性能够反映社会、文化的语境,而在回归物质性方面,陈志坚教授倡导回归原始文献的物质性状态,如此方能在文本之外找回曾经被忽略掉的巨量信息,例如通过抄本的版面,即可大致判断其时间,通过这些信息,有可能发现文献制作者、使用者的真实意图。通过考察物质性的流变,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之中构建文献的社会性与文化性意义,并发现其在知识产生于传播方面的价值。

针对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婚姻授产契约,陈志坚教授谈到,该婚姻授产契约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有7页,第二部分有43页。近代早期仍使用羊皮纸书写契约出于两点原因,一是保存时间比较久,二是用于防伪和防止篡改。该婚姻授产契约的字体为文秘体,它主要由从事书写工作的秘书、职员、书写员、抄写员等这些人来使用。该文书顶部存在的波浪切割线源自于中世纪时期,人们在书写一式多份的文书时,通常通过该波浪线起到防伪的作用,而对该文书底部的火漆印章,通过分析印章部分的签名,能够知道该份文书的参与者。婚姻授产契约的制作跨度时间较长,抄写的内容较多。该文书背面的背书文字体现了见证人,而登记摘要则是体现了登记时间。由于长子继承制,地产转让在当时的英国较为困难,需通过特殊方式才能完成。婚姻授产契约虽为一个继承性质的契约,但其本质是把家族的地产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全权经营及管理,并明晰土地产出利益分配。这种方式可实现防止家族成员卖地、安排男性继承、为部分家庭成员提供生活资助等目的。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租赁契约并不是真正的租赁协议,而是一个租赁与释放契约,契约的真正目的隐含在释放契约当中。讲座最后,陈志坚教授指出,在契约的物质性中包含着大量的信息,深入探索的话能够有很多新的发现。

在与谈环节,卢省言教授对陈志坚教授的讲学内容表达了高度赞扬,谈到由于英国自12世纪来就有开始收录羊皮纸卷宗,存在丰富的史料材料可供研究,呼吁广大学子积极投入英国法律史研究当中。周三丰律师认为,陈志坚教授的讲座使在场师生对西方中世纪的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如的了解。陈志坚教授深厚的学术功底及独特的研究视角令在场师生印象深刻,整场讲座学术氛围浓厚,内容充实,使在场师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