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术信息 >>正文

北京雍文(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靳祥钰为我院学子授课

时间   2024-05-11

5月11日上午,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雍文(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靳祥钰应邀做客我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座”,讲授“无罪辩护与有效辩护”。讲座由bevictor伟德副院长刘夏主持,一百余名学生参加。

靳祥钰指出,无罪辩护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实体上的无罪辩护,即以刑法为根据,对公诉方指控的罪名,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对指控予以彻底否定。第二类:证据上的无罪辩护,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消极的证据无罪辩护,是指论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没有达到定罪所需要的证明标准,因而推翻指控的无罪辩护;一种是积极的证据无罪辩护,即辩护人通过积极的调查取证,收集到关键证据,足以证明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推翻指控的无罪辩护。第三类:程序上的无罪辩护,目标是说服法院认定某一侦查程序、公诉程序或者审判程序违法,说服法院宣告该诉讼行为无效。程序辩护可以向证据上的无罪辩护转化。程序辩护一旦行之有效,可能会直接转化为证据上的无罪辩护。

最后,靳祥钰认真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